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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性地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惩防体系
四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刘万海
2008-10-27 10:00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这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得出的科学结论,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对于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国家提出让百姓吃上放心药,用上安全药的新形势下,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对提高药监队伍的管理水平,提高领导班子决策议事能力,促进药监事业的改革发展与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惩防体系的必要性和深远意义

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自身特点,决定着惩防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一是具有自身体制上的特点。人、财、物三权统一上管一级,地方党委、政府没有直接管理权。由于这种体制上的特点,客观上造成了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系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易出现空区和盲点,干部也易产生侥幸心理,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

二是具有自身职能上的特点。药品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药监系统又主要担负药品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管重任,干部手中都相对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权力的价值含量较高,无论是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还是GMPGSP认证权等,每道环节对行政相对人来说都有很大的利害关系,甚至决定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也是社会公认的权力部门。这些权力运用的不正确,监督不到位,很容易滋生腐败,同时,也会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三是具有案件高发的特点。药监系统的政行风和软环境建设,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人民群众对药品监管队伍期望值很高,而药监队伍建设和监督管理上不同程度存在着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吃、拿、卡、要、报”,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大案办小、小案办了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生的利用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不仅使一些干部遭到惩处,而且使队伍形象受到损害。如不及时解决,不但危害系统和队伍建设,同时也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这些情况使我们认识到,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就容易出现腐败,不能等出现了问题后再去查处、再去教育,那样我们既是对党的药监事业的失职,也是对我们系统党员干部不负责任。因此,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惩防体系势在必行。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开展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是切实树立起正确的执政理念。身不修则德不立。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是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性和坚定性的内在要求,也是解决领导干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的根本途径。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奉公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

二是切实增强党的反腐倡廉能力。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既可以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又可以通过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有利于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有力保证。从药监系统的发展来看,要想紧紧抓住这个重要战略机遇,全体人员就必须统一思想,密切联系,全心全意做好基层工作,一心一意谋发展,将反腐倡廉工作自觉地深入到药监工作的各个领域,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贯穿到工作中去不断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发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职能和任务,为促进防腐倡廉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保证作用。

三是切实把反腐倡廉落到实处。寻找腐败现象产生的规律和防治腐败的经验教训,查问题、找原因,完善廉政执法,推行执法工作档案,实施阳光工程,坚决堵住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漏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二、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化》,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紧密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反腐倡廉教育的效果是否明显,直接关系到党员干部能否有针对性地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反腐倡廉教育要想真正入情入理、入脑入心,就必须根据党员干部的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年龄段,紧密联系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和工作生活中产生的新问题,进行不同重点、不同内容和形式的教育,“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突出重点,分层施教,力争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第一、切实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一是体现分层施教的原则,结合中央和市委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监督的相关要求,对系统内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重点教育对象,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对公务员突出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教育。二是加强理论中心组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强廉政学习培训。制定廉政学习培训考核办法,把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内容。四是针对一些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五是坚持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的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第二、坚持主题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针对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一段时间,选定一个教育主题,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结合实际,不断探索,积极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要坚持不懈地开展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内容的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把反腐败的关口前移,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第三、充分利用正反典型,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典型教育是我们在长期工作实践中一直坚持的一种反腐倡廉教育方法。实践证明,这种教育方法是行之有效的。通过层层树立群众当中看得见、摸得着的正面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组织党员干部经常剖析发生在本系统内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

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监督制约机制

1、“点”就是把监督放在重点人和一线办案人员上。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督,主要是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除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制衡权力外,还要分解“一把手”直接管钱、管物、管人的权力。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认真查处和纠正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态度生硬、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按规定、程序办事、执法随意、处罚随便、不公开、不公平甚至“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争取解决一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做到见效快、效果好、群众满意,情系群众,谋利于民。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企业、基层对行政执法效果回访、巡查制度,把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作为行风建设的重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2、“线”就是把监督放在权力运行中的重点环节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使权力行使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严格规范、受到监督。着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抓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把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做到主体明确、分工明确、重点明确、要求明确;二是抓好责任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确定考核重点,做到功过分明;三是抓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具体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处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3、“面”就是把监督放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上,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制度,通过设立群众意见箱、发放公开征求意见信、开通监督举报网,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主动接受群众广泛监督。采取定期召开交流会等形式,听取社会各界的反映。接受舆论和新闻媒体监督,尝试给予新闻媒体以知情权、调查权、评论权、曝光权,使之不失为制约腐败的锐利武器。通过强有力的监督,使系统各级干部不便于腐败。

加大惩处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创造“不敢腐败”的法律环境

惩治腐败,建设廉政,是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需要运用教育的、行政的、法律的多种手段,才能取得成效。而在这诸多的手段中,法律无疑是最为有效的手段。

首先,要大力加强和完善廉政立法。也就是说,要以法律形式明确界定是非,用客观标准确认廉政、腐败的内含和外延,用法律规定衡量国家公务人员是否违背人民的意志,是否有违法乱纪、徇私舞弊等腐败行为。其次,要严格执法。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运用它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和发展正常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一般意义上的法的实施,一方面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必须守法。另一方面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严格执行法律,适应法律,从而保证法的实施,这就要求我们破除“教育从严,处理从宽”的传统认识,坚持教育惩处并重,把惩处腐败分子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从严治“长”的重要措施来抓。

在惩治腐败的过程中,要严格执纪执法,绝不允许存在“空档”、“特区”,不能搞上下有别,内外有别。对于违反党纪的,不管什么人,都要执行纪律,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伸张正气,打击邪气。

三、坚持党政齐抓共管的反腐败工作格局,推动药监事业向纵深发展

通过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我们一定要坚持党政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职、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责任分明,目标明确,形成上下联动的预防和惩治腐败合力,使党员干部真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自觉抵御不正之风侵蚀的能力和自觉性,从而更有效地在全系统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氛围,真正建立一支严格执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务热情的药监执法队伍,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药监事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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